近一个月,好几位明星工作室都发了声明,说有人拿他们的脸和声音做AI短剧,自己根本不知道,也没同意。这事不是个例,杨紫最早发声,接着易烊千玺、龚俊、邓为、张婧仪、檀健次也都站出来。大家不是反对AI,是反对偷偷用脸、不打招呼就生成内容、还拿去卖钱。
我刷短视频时就见过那种“重生后嫁给顶流”的AI短剧,主角长得特别像某个演员,连眨眼的小动作都一模一样。评论区还有人说“这不像本人,但太像了”,结果点进去一看,连平台简介里都没写“AI生成”。不是所有观众都能分清真人和换脸,尤其老人和小孩。
红果短剧被点名最多。有用户发现,平台上好几部热榜短剧,主角的脸直接照搬杨紫在《女心理师》里的造型,连耳坠款式都复刻。更离谱的是,有个AI角色穿着古装,讲话带点口音,声音跟龚俊本人特别像,但剧情却是贪官宠妾灭妻。这种内容,明摆着损人设,还赚播放量。
律师商乂涛说,只要一般人能认出来是谁,就算侵权。不一定要百分百一样,像就行。法律上,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写得清清楚楚:任何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声音也一样,不能随便录、不能随便合成。
还有个问题很多人没注意:这些AI模型是怎么学会“像”他们的?背后肯定用了大量公开视频、舞台照、综艺片段当训练数据。但这些图和视频,发布者从没签过授权书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8条把人脸、声纹列为敏感个人信息,要单独同意才行。现在全是默认采集,等于把人的脸当成免费素材库。
平台嘴上说“技术中立”,但法院不认这套。北京互联网法院之前判过一个案子,某平台让用户上传照片换脸,虽然没动手做,但放任不管,也得一起赔钱。现在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第14条明确要求:AI生成内容必须加标识,还得能追溯来源。可你点开那些短剧,哪有水印?哪有“本内容为AI生成”提示?
红果短剧最近查了1.5万部短剧,下架670部,封了一百多个账号。听起来挺严,但问题是:下架之后,同个ID换个马甲又上线。他们说升级了关键词屏蔽和永久拦截,可“杨紫同款”“千玺脸”这些词照样能搜到一堆AI视频。
普通人更难维权。我朋友发过一组汉服写真,三个月后发现被做成AI短剧女主,演的是个拜金女配,还带货卖银饰。她找平台投诉,客服回:“未核实到侵权”,让她自己举证。可她哪知道模型怎么训练的?更没法证明对方用了她的哪张图。
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的商律师算了笔账:一个艺人维权,律师费、取证公证、时间成本加起来至少几万。普通人请不起律师,平台又不主动配合,结果就是“被偷脸了,只能忍着”。
杨紫工作室那句“技术不该成为侵权工具”,我看很多人都转了。可这话背后是几十个法务查证、上百条证据链、反复跟平台交涉换来的。不是发个声明就完事,是真有人一帧一帧比对视频、调取后台数据、申请法院禁令。
易烊千玺那条凌晨发的声明,下面有条评论说:“他们维权,是在帮我们所有人划一条线。”我没想那么远,我就记得前几天我妈问我,她拍的跳广场舞视频能不能传到网上。我没敢说“能”,只回她:“先别传。”
这事现在还没完。